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石峁遗址保护区划内的文物保护、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展示利用、参观游览和生产建设等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