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石峁遗址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石峁遗址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