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第七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四条有效园区管委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重大决策错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追究决策过错责任。园区管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职责,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