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鼓励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在产业园区设立办事机构,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

鼓励与马来西亚及其他东盟国家民间调解组织合作,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商事调解服务。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