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编制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公开原则。空间规划报请批准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空间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