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文物违法举报制度,公开举报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

文物资源密集、安全形势严峻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警务室。

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