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