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