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七条有效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