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送公共环境艺术品配置情况及有关资料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