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完成公共环境艺术品配置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按规定配置,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