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第三条有效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划定、严格保护、适度利用、合理补偿的原则。公益林的保护和利用,应当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以封山育林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实行严格保育。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