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库第十二条已修改年度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因立法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增加或者减少立法项目以及调整法规案提请审议时间的,应当报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