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九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2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