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业务禁止进行分包、转包,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由非本单位人员从事相应活动。禁止借用他人资质(资格)证书从事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禁止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