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适用本条例。市人民政府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