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武当山古建筑群的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处武当山古建筑及建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边界,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范围为准。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