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方针,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修旧如旧、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