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