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第三章 政府定价行为第三十条有效对学校、景区、大型展览区、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以及其他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领域的经营者,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合理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