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从事水上长途客运和长途旅游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如实记录旅客登船情况。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