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第六十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应当统一着装、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程序,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承担。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