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应当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涉及违法行为的材料和查封、扣押的财物等应当一并移送。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