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应当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