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