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地质勘察、工程施工等原因临时占用土地,搭建简易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与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致。临时建设应当依照规划许可建设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镇建设需要拆除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使用期限届满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行拆除,清场退地。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