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