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将社会科学知识作为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以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有条件的可以面向公众开放企业社会科学活动场馆、设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