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的指导,建立志愿者招募、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规范和促进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保障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文化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