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文化单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对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单位和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或者经费补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