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综合档案馆、科技馆和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文艺演出、陈列展览、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阅读服务、艺术培训等,并为公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群众文化需求和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实际,明确公益性文化单位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和相应激励措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