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报告,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并视情况作出停止使用电梯的指令,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或者作出需要作进一步技术鉴定的决定。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