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