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