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用电条例/第二章 供用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第七条有效架空电力线路设施重点保护区是指围绕导线的空间。该空间边缘距导线的最短距离为:1~10千伏4米;35~110千伏6米;220千伏8米;500千伏10米。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或者将物体置入架空电力线路设施重点保护区。植物生长进入架空电力线路设施重点保护区的,应当排除。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