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行人有本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行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后,免予处罚。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