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四章 社会陋习治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在查处属于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时,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行为人提供姓名、住址、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行为人拒不配合的,现场执法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查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