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排放废弃食用油脂和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贮存、加工、运输、购销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