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讨论。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