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第四章 信息平台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案件基本信息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录入平台。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由、基本案情、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等。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