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预算执行的重点事项,责成审计部门及时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报告审计调查的结果。

审计部门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对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