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十八条已废止预备费须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一次动用100万元以上预备费的,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