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县对公共渔业水域、滩涂中的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以及洄游通道予以保护,除网箱养殖以外,不得划作其他养殖场所。

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