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资源保护第十六条有效发掘、零星采集澄江化石要占用耕地、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