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创建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