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巡查义务的,发现违法建设不予制止、不及时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