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属于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