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