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扬尘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