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技术标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等制度,加强资金和档案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验收、审计、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稽查。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